关于做好我校师范类专业校内专业评估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和单位:
为落实《集美大学本科教学评估与认证管理办法》(集大教【2020】4号)和《集美大学本科专业认证与评估工作推进方案》(质量办【2020】1号)文件精神,学校拟于2020年10~11月份期间(具体方案时间另行通知)开展校内师范类专业认证式评估,以做好迎接2021年教育部对我校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相关准备工作。现将前期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按照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和要求组织开展师范类专业自评,于2020年5月22日前更新报送对标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或认证标准)的自查表,于2020年9月29日前完成专业自评、提交专业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目录。
二、专业自评和支撑材料的组织可借助学校租赁的专业认证软件平台实施,请各学院组织采集专业认证需要的各类数据(数据格式和内容详见附件),各类数据由学院管理员或报送质量办(学校管理员)导入软件平台。学校将于2020年5月20日14:30邀请软件工程师通过腾讯会议(会议号另行通知)开展软件使用培训,请各学院组织教师参会。
三、请各相关单位配合学院做好专业自评和保障条件建设工作。
附件:1.对标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或认证标准)自查表
2.专业认证平台相关说明材料
联系人:潘淑云,6180805,501994756@qq.com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